1月18日消息,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
文件指出,到2025年,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明显提升。镇区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建制镇建成区基本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镇区常住人口1万以上的建制镇建成区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建制镇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建制镇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全覆盖。到2035年,基本实现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全覆盖和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印发《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2〕1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生态环境厅:
现将《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 态 环 境 部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