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保留实施和关停退出“两高”项目清单(第一批)的公示》,全省共700个两高项目得以保留实施,而关停退出的两高项目则有62个。
关于继续保留实施和关停退出“两高”项目清单(第一批)的公示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有关规定,经过省市县三级联合审查,并经企业确认,现对第一批可以继续保留实施的“两高”项目和关停退出的“两高”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告。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反映。公示期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