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80-8004-6314
  • 醋酸钠
  • 乙酸钠
  • 最新公告:
    诚信为本,市场在变,诚信永远不变...
    新闻动态 NEWS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生态环境部公布2022年第一、二季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情况添加时间:2022-10-08

    丰善垃圾发电网获悉,9月21日,生态环境部公布2022年第一、二季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情况,共包括两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详情如下:

    搜狗截图22年09月21日1725_5.jpg

    1

    区域:北京市

    垃圾焚烧发电厂名称:北京京环绿谷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平谷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

    违法情况:2022年第1季度,该焚烧厂CEMS豁免时段已超30小时。

    免予处罚情况:

    2022年2月,该焚烧厂自动监测设备故障,因疫情配件无法配送并难以维修,且承担冬、残奥期间垃圾处理任务无法停运,故采用手工监测确保达标排放情况下继续运行。鉴于该焚烧厂受疫情影响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北京市平谷区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并提醒其储备自动监测设备易损件,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2

    区域:山西省

    垃圾焚烧发电厂名称: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违法情况:2022年4月18日,该焚烧厂一氧化碳排放日均值超标0.004倍。

    免予处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规定,该行为违法轻微并及时改正,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