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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添加时间:2022-05-16

    日前,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该项目预算金额为2100000元,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

    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7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WZFCG22016

    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100000

    最高限价(元):2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测系统设备采购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天内将所供设备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及调试,并进入试运行。试运行一个月内交使用方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3日至2022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投诉,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7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7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杭州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投标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含投标文件制作等)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2.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位于: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入驻与配置-CA管理-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

    2.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5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规定。

    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2.8未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0292

    质疑联系人: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0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海通路1008号西幢

    传 真:0574-63086150

    项目联系人(询问):鲁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086120

    质疑联系人:缪臻

    质疑联系方式:0574-630861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

    传 真:/

    联系人 :许雯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875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